一、受理范围
业务受理对象为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成人高等教育,请咨询学院干部培训部。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准备下列纸质材料。
1.山东警察学院普通全日制学历勘误申请表
2.一寸免冠证件照,粘贴在申请表相应位置,需使用本人近半年年内近照。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现场核验)
4.户口簿(含户主页、个人页和索引页)
5.新生录取名册(学院档案室提取并盖章)
6.电子档案(02年及以后入学)
7.就业调配表(学院档案室提取并盖章)
8如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信息错误,需到户籍部门调取入学和毕业时的户口迁移凭证。
9.如果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2)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材料准备齐全后,于学校正常工作日提交至山东警察学院明水校区办公楼2313教务科,联系电话:68622924。
(三)收到纸质材料,经初审通过后,将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政策要求,将勘误相关事项材料提请院长长办公会审议。
(四)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学校将形成决议提交山东省教育厅审核。
(五)教育厅通过后勘误成功,学生可查询学信网进行信息的查询。
三、特别说明
1.上述材料为必需材料,如有特殊情况,须按照相关要求,补充其他材料。
2.申请勘误的信息,须与本人身份证、新生录取名册以及就业调配表中记载的个人信息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