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业务受理对象为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成人高等教育,请咨询学院干部培训部。
二、办理流程
(一)办理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毕业证明书办理申请表(模板见附件1)
3.身份证或警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现场核验)
4.新生录取名册(学院档案室提取并盖章)
5.电子档案(02年及以后入学)
6.就业调配表(学院档案室提取并盖章)
7.近半年的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和同底版电子版
8.如果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2)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准备注意事项:
免冠证件照电子版(与纸质版务必保持一致),文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大小应小于40K,尺寸为480*640。
(二)材料准备齐全后,于学校正常工作日提交至山东警察学院明水校区办公楼2313教务科,联系电话:68622924。
(三)学院审核通过后统一制作毕业证明书。
(四)毕业证明书制作完毕后,学院将按教育部规定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电子标注,以备核查,同时原毕业证书作废。
三、办理时长
学校一般于材料提交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如遇假期,则办理时间自动顺延)。
四、特别说明
1.电子版照片务必按照要求提供,如不符合要求,学校无法在学信网进行电子标注,将导致证明书办理失败。
2.毕业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只能补办一次,证明书遗失或损坏后无法将无法再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