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科职责
1、起草、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教学计划。
2、落实有关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3、负责全校教务行政、课程安排和教室调度安排。
4、负责全校学生的注册及学籍、证件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课程的命题、审题、考核、分卷、阅卷、考试成绩登记工作。
6、负责教师业务档案、业务考核、工作量统计与审核、师资培训管理等工作。
7、负责落实安排学生教学见习、毕业实习的组织工作。
8、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9、负责学生学位管理工作。
10、负责学生毕业证、学位证的办理工作。
11、负责山东警察学院和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毕业生的学籍管理以及相关证明、证书的补办工作.
12、负责四六级考试相关工作
13、加强教务管理规范化,现代化建设,提高教学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