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准备下列材料。
1.申请表(见附件)
2.相关证明材料。
休学、复学:如因伤病休复学需提交三甲医院的诊断证明;其他原因出具相应证明。
保留学籍:应征入伍保留学籍需提交入伍通知书。
复学:休学后复学,因伤病需提交三甲医院的康复证明,其他的原因,提交相应的证明;应征入伍保留学籍复学,需提供复员证。
二、材料准备齐全后,经系部审核(申请表签字)后交教务处2313,联系电话:68622622。
三、教务处审核后,请示院领导。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因伤病休、复学需经党委会审议通过。
四、通过后,学院发正式公文,教务处完成学信网和教务系统的数据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