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学院第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议2018届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人员名单。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委员(主席)韩锋院长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由法学与工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任委员分别介绍了我院2018届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审查情况。经审查,我院891名2018届本科毕业生均符合授予学士学位资格条件。随后,与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进行了审议表决,一致同意授予张学伦等650名毕业生法学学士学位,授予孙建伟等241名毕业生工学学士学位。
韩锋院长要求教务处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并及时向省学位办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