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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我校2022年度教育教学奖励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2-22点击数:

院属各单位:

根据《山东警察学院教师教育教学奖励办法(试行)》(鲁警院〔2018〕47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将启动2022年度教育教学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各单位组织教职工申报,并将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教务处,不接受个人申报材料。

(二)教务处将组织人员对照奖励办法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各类教育教学奖励情况在学网站公示,对经公示没有异议的奖励方案报分管院长审核。

(四)审核后的教育教学奖励方案报学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执行。

二、申报要求

(一)所申报的教育教学奖励获得时间须为2022年度(即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

(二)各项教育教学奖励均由第一完成人负责申报。

(三)教育教学奖励申请人须提交《山东警察学院教育教学奖励申请表》(见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

(四)支撑材料要求:有获奖证书的提供证书电子扫描件纸质版一份,无获奖证书的提供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纸质版一份(所有教育教学奖励的认定以教师参赛获奖证书或政府有关机关发文为准)。  

(五)单位汇总后填写《山东警察学院教育教学奖励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

(六)请各单位于2023313日前将所有材料(申请表、汇总表和支撑材料)报送教务处师资科(办公楼2313),同时将支撑材料电子扫描件和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k@sdpc.edu.cn。

     附件1:山东警察学院关于印发《山东警察学院教师教育教学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鲁警院[2018]47号)

     附件2:山东警察学院教育教学奖励申请表

     附件3:山东警察学院教育教学奖励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2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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